行业认证服务业
ISO90017000
ISO三体系20000
ISO140017000
ISO450017000
时间45天内
认证周期30天
认证地区全国
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从事质量管理体系(9001、16949),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咨询认证、IATF16949认证咨询公司,多年的咨询经验,在五金、塑料、橡胶、纺织、电器、建筑、制药、汽车、航空、石油、服务性行业等领域咨询多家公司。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宁波ISO14001
一、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以上四份资料为厂房建设期间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有些企业缺少以上各项资料,而缺少的大原因是厂房属于建筑物(不具备相关建设手续的建筑)。比如在许多地区乡镇、村委自己开拓的工业区、开发区,在这些地方盖的房子没有任何报建的手续,所以对于上述提到的资料肯定没有。另外还有种情况是,厂房属于1988年以前建的,在那以前我国尚未推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那以前建的厂房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从1988年以后建的房子均必须执行该制度。当然,也存在一些建筑私自改变用途的,如:原来是住宅,现在改为厂房使用,未向有关部门报批的。
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a、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b、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易导致缺漏;
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d、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
a、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c、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ISO14001标准
本标准是 GB/T24000 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前 言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本标准等同采用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 GB/T24001-1996.
本标准与 GB/T24001-1996 的主要差异为:
——名称中的“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对术语作了下列:
增加了对审核员、纠正措施、文件、不符合、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等 7 个术语的定义。
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
对持续改进、环境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环境方针、环境指标、内部审核、组
织、污染预防等 10 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编辑性。
——对要素作了下列:
“目标和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合并为“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结构和职责”改为“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培训、意识和能力”改为“能力、培训和意识”;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改为“文件”;
“检查和纠正措施”改为“检查”
“监测和测量”分解为“监测和测量”和“合规性评价”;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改为“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记录”改为“记录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改为“内部审核”。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中心、华夏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广州本田汽车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与华、李燕、王顺祺、刘克、陈全、张天柱、黄进、糜建青、史春洁、陈建伟。
本标准 1996 年发布,2005 年修订。
引 言
[GB/T 19000—2000,3.9.9]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示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3.16)依据其环境方针(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3.16)对其环境因素(3.6)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3.8)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环境目标(3.9)、环境指标
(3.12)及其他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 environmental policy
由高管理者就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9)和环境指标(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 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
(3.16)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内部审核 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
系统的、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对于小型组织,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 一 2000,3.6.2]
注:此术语在 GB/T 19000-2000 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
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
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
循环、再生和处理。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 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 2:摘编自 GB/T 19000—2000 的 3.4.5。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4)。
注:摘编自 GB/T 19000—2000 的 3.7.6。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
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环境方针
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法律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与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ISO14001标准
ISO14001
本标准是 GB/T24000 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本标准等同采用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 GB/T24001-1996.
本标准与 GB/T24001-1996 的主要差异为:
——名称中的“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对术语作了下列:
增加了对审核员、纠正措施、文件、不符合、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等 7 个术语的定义。
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
对持续改进、环境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环境方针、环境指标、内部审核、组
织、污染预防等 10 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编辑性。
——对要素作了下列:
“目标和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合并为“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结构和职责”改为“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培训、意识和能力”改为“能力、培训和意识”;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改为“文件”;
“检查和纠正措施”改为“检查”
“监测和测量”分解为“监测和测量”和“合规性评价”;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改为“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体系可供组织制定其环境方针,建立实现所承诺的方针的目标和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进环境绩效,
并证实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和经济需求
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可以同时或重复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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