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所在地浙江宁波
时间30天内
内审员培训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ISO14001认证培训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运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十环认证、CE、ROHS环保认证、质量验厂、企业管理咨询等标准领域。
公司运作以来,已与国际国内认证机构如:TUV、DNV、BV、***、UL、ITS、VDE、CQC、CCS、AQA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短时间拿到。
企业做OHSAS18000体系有什么好处
OHSAS18000
企业做OHSAS18000体系有什么好处?
企业推行OHSAS18000体系通过认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体系认证,可以确保企业能够提供给全体员工一个职业安全健康卫生要求得到控制的环境,保证员工、企业和相关方的各种利益得到满足。
其给组织带来的利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l) 通过第三方评审,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并对外公告与有关标准的符合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组织形象;
(2) 体现管理者对员工的关心,建立"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增强公司凝聚力;
(3) 大程度地减少或消除组织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避免相关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达到企业永续经营的目的;
(4) 通过体系化和全员参与,完善内部管理;
(5) 承诺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动守法,善尽组织的国际/社会责任;
(6) 顺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

实施与运行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
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高管理者应任命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
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
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
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
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
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合规性评价:
1)未形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
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要求方面未进行合规性评价;
4)合规性评价未能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2)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3)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
4)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内部审核:
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
3)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
4)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
6)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
7)未形成内审报告;
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
记录控制:
1)记录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记录的保存期限未规定,未按保存期限的要求予以保存;
3)记录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破损等现象。
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资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文件的形式不适宜,如MSDS资料为英文版,但现场操作人员对英文的识别能力不足。
运行控制:
1)运行控制程序中未明确规定规定的标准,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程序中未明确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的何标准,何时段,何级别标准;
2)未能将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至供方,如化学品供应商、工程方等等;
3)现场环境运行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
a、垃圾分类未明确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危险废物混放的现象;
b、现场由于机械油的泄漏导致的污染未及时清理、纠正;
c、环保设施未能提供维护保养的证据;
d、环保设施的运行不正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行,或有运行,但排气口处的净化池无水;
e、化学品使用、储存现场未配备MSDS资料;
f、产生粉尘、碎屑的岗位(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工序)对粉尘、碎屑未进行收集,到处飘洒,也未及时清理;
g、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险品未设立空间存放;
h、污水处理站投药记录不全,未能掌握投药的时间、剂量;
i、废油、废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录,终处理无危险废物处理联单(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由有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时开具统一的处理联单)。
、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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